在PVC型材生產中,一些企業不是按型材規格大小來配置擠出機。不同型號擠出機生產什么型材也沒有明確規定。因此時不時會遇到“大馬拉小車,小馬拉大車”的現象。鈣鋅穩定劑廠家與您一起了解更多詳情。
任何擠出機型都有一定的擠出量、但在實際工作時擠出效率有很大差異,其主要原因是擠出機實際擠出量不僅和自身生產能力有關,也受不同規格型材制約。若采用大型擠出機生產小規格型材,因其單位時間擠出量大,若牽引速度過高,定型模所供冷量往往難以滿足型坯定型所需冷量需求,型材冷卻定型不好、內外觀質量與性能很難保證,制約了擠出機生產能力發揮。若降低擠出速度,除運行成本升高外,物料在機內高溫條件下停留時間過長,易老化降解。
若采用小型擠出機擠出大規格型材,因其單位時間擠出量小,若擠出速度過高,擠出機產生的剪切熱往往超越擠出所需熱量,擠出生產型材易"過塑化”。
由此可見擠出機擠出效率一般受兩個因素制約,一是擠出機外供熱和剪切熱塑化能力,二是和擠出機配套的定型模定型冷卻能力。企業在選用擠出機時,應和生產不同米重型材相對應。一般至少應配置三種不同規格,如65、60、45型等,65型擠出機可擠出米重為1.2公斤以上型材,60型擠出機可擠出米重為1米左右型材,45型擠出機可擠出米重較小型材,以期實現型材所需熱量與擠出機單位時間所供熱量平衡,最大限度發揮擠出機生產效率盡量杜絕"大馬拉小車"或"小馬拉大車”現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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